目錄
第一條 基本營運政策
第二條 會員義務及權利
第三條 營運團隊的義務及權利
第四條 帳戶管理相關
第五條 復原政策
第六條 休眠帳戶相關
第七條 名稱政策
第八條 社群網站營運政策
第九條 服務使用限制及異議申請
第十條 服務變更
第十一條 客服人員人權保護之營運政策
第一條、基本營運政策
1. 本服務營運政策(以下稱「營運政策」)是為了合理、公正的應對使用LIONGAMES Co.,Ltd.(以下稱「公司」)提供之應用軟體及相關各項服務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所制定,包含「公司」營運服務、會員使用服務時所需詳細規則。
2. 營運政策中未提及之事項與政策解釋,將按照「公司」使用條款規定,依照相關法規及商業慣例執行。另外,若「營運政策」與「使用條款」內容發生衝突之情形,優先適用「使用條款」之內容。
3. 「公司」可以對本政策進行補充、修正、變更。若有變更事由,須在變更日起7天前將適用日及事由公告於「公司」營運之網站或官方討論區。若有增加對使用者不利之重要內容,須於30天前公告。
第二條、會員義務及權利
1. 會員享有遊戲內提供之各種內容及遊戲服務之使用權利,「公司」承諾將致力保護「會員」合法權益。
2. 會員必須遵守「公司」使用條款和本「營運政策」,違反規定時造成之損害及後果須自負。
3. 會員遭受不公平待遇或因遊戲內問題受到損害時,有權通過正式管道進行諮詢或要求更改。
4. 未經「公司」事先同意,會員不得利用服務從事任何營利活動。
5. 未經「公司」事先同意,會員不得擅自以拷貝、複製、變更、廣播等方式使用「公司」服務獲取之資料,或者將其分發予他人。
6. 若會員發現遊戲異常(如BUG、系統錯誤、非法程式等),必須告知「公司」,且不得向其他會員傳播或惡意利用。若發現遊戲異常後,不告知「公司」且惡意利用或散播、分享予他人之情形,可依據「第十條 服務使用限制政策」限制其服務使用,並按照相關法令規定進行懲處。
7. 會員有責妥善管理本人帳號,因本人疏忽造成的損失時,「公司」可能無法給予完善協助。
8. 針對使用非公司官方提供之程式造成之損害,公司無法提供協助。
第三條、營運團隊義務及權利
1. 爲提供會員愉快的遊戲服務及遊戲環境,營運團隊將履行必要的職責。
2. 營運團隊將以中立態度履行職責,不干涉會員間的糾紛或會員本人過失造成之損害。但,若經「公司」判斷爲與非法程式使用等遊戲運營相關重大事件,可根據本政策及使用條款採取適當的措施。
3. 營運團隊不得恣意向會員要求提供個人資料,亦不得恣意更改或泄露會員個人資料。但,政府或司法機關提出正式協助請求時,得提供予相關機關。
4. 對於會員的諮詢與請求,營運團隊將儘可能親切、迅速的給予協助。但,除公開之遊戲資訊外,針對後續更新事項、遊戲特性上無法公開之內容,可給予有限的答覆或不給予答覆。
5. 對於違反使用條款與本「營運政策」之會員或多名會員,營運團隊得採取使用條款及「營運政策」規定之各項限制措施。
6. 在遊戲服務內外發生異常現象時,營運團隊可以暫時中斷部分或全部服務,亦或限制其使用。
7. 爲落實健全的遊戲文化、保護青少年免受有害資訊侵害、防止名譽毀損等特定會員之權利侵害,根據相關法令、使用條款、「營運政策」,營運團隊無需事先通知即可編輯、移動、刪除會員上傳之文章,且根據情況可限制服務使用。
8. 若發生「營運政策」未載明之情形,且經營運團隊判斷為須採取措施以保障服務提供之順暢時,可給予會員警告及要求實行指定行動。會員無正當理由、不配合營運人員之要求時,可採取強制終止連線或「停止使用」等措施。
第四條、帳號管理相關
1. 由「公司」提供之每款遊戲的帳號管理相關事項,基本上皆遵循「公司」之使用條款。
2. 會員將個人資料或帳號、道具與他人共享,或以「公司」不認可之方式轉讓/買賣之情形,「公司」不予認可。由此引發之所有問題(欺詐、帳號盜用等)均不受「公司」的保護。
3. 使用Google或Facebook等「公司」合作平台時,應遵循該平台公司之帳號政策。
4. 訪客帳號之帳號及角色資料可能因裝置遺失、重置、緩存及數據刪除等原因(可能引起裝置數據移動、刪除、變動等之行為)導致刪除,該情形下遊戲資料無法復原。
第五條、復原政策
1. 因伺服器或系統異常導致刪除之道具或角色屬可復原。但,遊戲資料將以刪除時間點予以復原,若無法確認正確的刪除時間之情形,則以確認之最接近時間點給予復原協助。
2. 因遊戲服務技術上錯誤導致任務無法進行時,將在可確認之遊戲資料範圍內,盡力協助會員以正常進行任務。必要之情形,可復原任務道具或更改角色資訊。
3. 有第1項或第2項復原需求之會員,應在遊戲使用資料丟失、變更日起7日內透過客服中心申請復原。
4. 針對因個人過失或未能確認「營運政策」明文規定之內容而造成的損失及損害,無法給予協助。
5. 針對因會員的行動裝置上安裝之程式及網路連線問題,導致連線中斷等造成之損失,由於難以確認明確的原因,因此無法提供復原協助。
6. 經遊戲企劃或營運上判斷,公司得於事先告知會員後,修改、變更、刪除會員之角色及道具資料。另外,在遊戲企劃或營運上認爲有必要之情形(遊戲平衡等),可能將付費內容進行修改、變更、刪除;對此公司必須補償予會員可使用於遊戲之其他等值道具,會員不得針對公司相關措施提出額外的損害賠償請求。
7. 帳戶因未成年人取消交易及惡意利用交易系統遭停用之情形,無法帳戶復原之協助。
8. 「公司」須以遊戲紀錄獲取之客觀資料為原則進行復原,若遊戲資料遺失或無法獲取客觀資料之情形,公司既不負責。但,因公司故意或過失導致之情況不在此限。
9. 下列各項遊戲資料損失或變更等情形,不屬復原或損害賠償對象。
- 因會員自身過失或不熟悉遊戲系統、公告事項、條款及營運政策等而發生之損失
- 道具分解、強化、合成、商店販賣等會員正常使用遊戲服務時產生之損失
- 因使用道具交易及帳戶交易、共享等「公司不認可」之遊戲服務使用方式時發生之一切損失
- 裝置變更或裝置重置造成之損失
- 公會解散造成之一切損害
- 因遊戲內詐欺等公司無介入的會員間問題造成之損失
- 因會員帳號管理疏忽,而發生帳號盜用等損失時
- 無法確認遊戲資料及明確依據時
第六條、休眠帳戶相關
1. 若連續一年未使用「公司」各項遊戲服務,「公司」可於30天前通知會員後,將會員的個人資料分離保存。
2. 在分離ㆍ保存通報期間進行遊戲連線(登入)等時,個人資料將不會分離保存,且可正常使用服務。
第七條、名稱政策
1. 「名稱」係指會員爲了識別遊戲服務中的角色或道具、團體等,而親自設定的所有種類名稱(角色名、公會名)。
2. 原則上,「會員」可自由設定名稱。
3. 即便有前項規定,符合下列各項之名稱將被限制使用,且公司可恣意更改其名稱、並針對下列之名稱使用行爲得採取懲處措施。
【違反名稱政策項目】
- 冒充公司職員或GM名義,或被判斷為有類似意圖之名稱
- 造成他人不快之名稱
- 辱罵、誹謗、人身攻擊、令人反感、粗俗字眼、性羞辱之名稱
- 可能助長社會文化紛爭或敏感之名稱(如政治、地域情感、性、宗教、國籍、種族歧視等)
- 故意強調身體特定部位之名稱(如色情、猥褻表示、性騷擾等)
- 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名稱
- 遭其他會員反覆舉報之名稱
- 給其他會員帶來不快和排斥感或可能引發糾紛之名稱
- 具有帳號、角色、道具、遊戲貨幣等現金/實質交易、遊戲內部交換、與其他遊戲進行交易等意圖之名稱
- 被判斷有泄露其他會員個人資料意圖之名稱
- 貶低特定人物或損害其名譽之名稱
- 被判斷為有侵害第三方商標、服務商標、著作權可能性之名稱
- 進行特定對象廣告之遊戲名稱
- 更改上述部分名稱的拼寫,或在前後加入其他字符組合之遊戲名稱
- 在條款中被禁止之名稱
第八條、社群網站營運政策
1. 遊戲官方社群(Facebook等)係爲幫助玩家愉快遊戲、分享遊戲之多種有益資訊等目的所營運,所有會員均可使用。
2. 社群內出現不正當、無禮的文章或留言時,可不事先告知即刪除相關文句,亦可對限制該會員之服務使用。
3. 限制使用措施以循序進行為原則,但若存在嚴重妨礙他人遊戲使用和「公司」遊戲營運之行爲,無論累計次數為多少,可採取一次或一次以上的限制措施;即便已適用使用限制措施,若經調查發現適用嚴加限制原因之行爲或為慣犯時,得加以重罰。
4. 若本條款未提及之事項於其他社群政策(包括官方社群營運政策)有相關規定時,將適用其政策。
第九條、服務使用限制及異議申請
1. 服務使用限制之標準係為防止妨礙遊戲進行及違反善良風俗等行為,以確保會員可正常使用「公司」之遊戲服務為目的所制定。
2. 針對違反「營運政策」明定之使用限制標準行爲,「公司」得採取限制使用措施,且無需事先說明。
3. 「公司」可暫停服務使用,直至完成下列各項問題調查:
- 接收帳號盜用的正當舉報之情形
- 合理判斷具有非法程式使用者、工作室等違法行爲嫌疑之情形
- 因上述各項原因需要採取服務使用臨時措施之必要情形
4. 如果對服務使用限制措施內容有異議,可向客服中心1:1諮詢提出異議申請。
5. 會員可於限制使用適用日起15日內提出異議申請,「公司」應於異議申請受理日起15日內給予答覆。若「公司」難以在15天內給予答覆時,應向會員告知其理由及處理日程。
6. 針對會員透過對其他會員造成損害的不正當行爲(盜用、冒充、欺詐、現金交易、侵犯隱私、妨礙遊戲使用及進行、惡意利用遊戲錯誤及系統、非法程式等)獲取之道具、帳號、遊戲貨幣等,「公司」可進行收回且不須賠償。
7. 服務使用限制措施包括:禁止社群聊天、禁止留言板留言、帳戶停用等限制。
8. 服務使用限制標準如下。經營運團隊判斷,限制使用期限和方法可能變更,若重複違反時,可能會加重懲處。即使有不屬於以下類型之行爲,在營運團隊的客觀判斷下,也可能限制服務使用。
遊戲服務使用限制:
類型 |
違反事項 |
1次 |
2次 |
3次 |
4次 |
無禮行為 |
妨礙他人遊戲進行之所有行為 |
1日 使用限制 |
3日 使用限制 |
7日 使用限制 |
15日 使用限制 |
洗版、謾罵、廣告等令人不快之行為 |
1日 使用限制 |
3日 使用限制 |
7日 使用限制 |
15日 使用限制 |
|
妨礙公司遊戲營運或阻礙正常營運之行為 |
7日 使用限制 |
15日 使用限制 |
30日 使用限制 |
1日 使用限制 |
|
發布謠言與違反公共秩序行為 |
7日 使用限制 |
15日 使用限制 |
30日 使用限制 |
1年 使用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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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充營運團隊 |
意圖或冒充他人以獲取利益之行為 |
永久停用 |
- |
- |
- |
詐欺 |
意圖或使用可能與特定角色混淆的名稱進行詐欺之行爲。 |
強制變更名稱及30日使用限制 |
強制變更名稱及永久停用 |
- |
- |
故意以不當手法獲取道具、遊戲幣之詐欺行爲 |
30日 使用限制 |
永久停用 |
- |
- |
|
名稱 |
角色名稱、公會名稱等與違背政策之名稱使用行爲 |
強制變更名稱 |
1日 使用限制 |
3日 使用限制 |
7日 使用限制 |
BUG惡意利用&濫用 |
明確認知遊戲錯誤且惡意利用,藉此獲取不正當利益或影響遊戲平衡之行爲 |
30日 使用限制 |
1年 使用限制 |
永久停用 |
- |
現金交易 |
(回收道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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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程式 |
非法程式使用、製作、傳播之行爲 |
永久停用 (根據案件輕重,委託司法機關進行調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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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自變更雲端/伺服器/數據(數據包等)之行爲 |
永久停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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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號盜用 |
登入他人帳號造成損害之行爲 |
永久停用 |
|||
惡意退款、付款 |
擅自盜用他人付款方式購買道具等費用結帳之行爲 |
永久停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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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意利用應用程式商店提供的付款、退款流程獲取不當利益之行爲 |
永久停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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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流個人資料 |
未經同意擅自外流其他會員的個人資料之行爲 |
永久停用 (根據案件輕重,委託司法機關進行調查) |
第十條、服務變更
1. 根據「使用條款」,在新的遊戲內容、各種更新等服務的營運及技術上需要時,可在事先公告後修改全部或部分之服務。但,若有不得已因素,得於事後通知。
2. 惟因服務變更引起使用付費服務時之不便情形外,會員無法請求另外的損害賠償。特別是,對於未獲得因使用服務產生的預期收益、喪失非「公司」直接提供之優惠等損失,「公司」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第十一條、客服人員人權保護之營運政策
1. 侵犯客服人員人權,並妨礙業務之行爲如下:
- 對客服人員辱罵、性騷擾、人格侵害、威脅性表現在內之諮詢、電話諮詢行爲
- 以與遊戲無關的辱罵、性騷擾、人格侵害、威脅性表達進行諮詢、電話諮詢之行爲
- 以持續性辱罵、性騷擾、人格侵害、威脅性內容等,妨礙諮詢、電話諮詢業務之行爲
- 以其他可能造成客服人員嚴重精神傷害的言行,妨礙諮詢、電話諮詢業務之行爲
2. 通過客服中心諮詢、信箱諮詢、遊戲內諮詢等方式侵害客服人員人權時,可根據營運政策採取以下措施:
區分 |
1次 |
2次 |
3次 以上 |
客服人員人權侵害 |
警告及限制諮詢 |
遊戲使用服務限制 3日 |
遊戲使用服務限制 7日 |
3. 被處以第3次限制使用遊戲措施後,若仍反覆進行辱罵、性騷擾、人格侵害、威脅性之表達,遊戲使用限制(7天)之懲處可能累加 。遊戲使用限制日最多可累計30天。
4. 若有以下被判斷為嚴重侵害客服人員人權之情形,遊戲使用將會受到限制,且不須事先警告。
- 針對客服人員的外貌或特定身體部位髒話、侮辱、謾罵
- 要求客服人員私下見面或開情色玩笑之言行
- 針對或利用客服人員的家庭成員進行之性方面用語、髒話、謾罵
- 向客服人員提供可能帶來性羞辱感的照片或圖像等行爲。
- 其他任何可能使客服人員感到性厭惡或不適感之言行。
5. 在同一IP或裝置資料使用多重帳號進行辱罵、性騷擾、人格侵害時,可視爲同一人所為,並對此採取相對應之措施。
【附則】
本條款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。